一般就業政策-企業家來港投資

計劃在香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海外、台灣及澳門企業家,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提出申請。
除了一般的入境規定外,一般就業政策的企業家申請人#必須符合以下要求:
-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、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相關經驗及成就
- 能夠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作出重大貢獻,當中會考慮各項因素,包括:
- 業務計劃、投資款額及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
- 營業額、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及財政資源
- 計劃在香港開辦或參與初創業務的企業家,如其初創業務獲得政府支援的計劃支持*,其申請可獲優先考慮批准
#本計劃不適用於 a) 內地的中國居民;及b) 阿富汗、古巴、老撾、朝鮮、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。
*例如投資推廣署的StartmeupHK創業計劃、香港科技園公司的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劃、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劃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、數碼港培育計劃、創新科技署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及企業支援計劃,以及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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